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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章(第1页)

我呢,父母回祖籍家乡生活,我不愿归去,因而这里的生活我还没过够,灯红酒绿,都市繁华谁愿回偏僻家乡养鸡育牛?

好罢,虽然这个小城市是个县级市,却是比一些地级市繁华热闹得多。

我一个人在这上学,上了一间较好的高中,结识了几些个朋友。大概因为我为人热情豪迈,很多人喜欢与我相处,但有一天我听闻有人说我霸道。

我思忖几番,我霸道么?不是太多人喜欢和我聊天,让某些个人觉得不大公平而如斯坏败我的名声?

我这个人大度,不甚理之。虽然他们越说越歪。

但我的友源还是那般不断,竟让许多平时乖巧不说话的含羞男生对我聊表心意。

男生也罢了,竟也有女生!

“同性恋”这个词我是看了一部倭寇国家的电影得知的,真真是让我耳目一新。

就是如斯让我难以置信的恋情竟也把我拉下水来。

事情是这样的——

我呢,热爱男生热爱的篮球,遂上了高中也不停息在球场出现,于篮球架下奔博。

高一有一日,有一个可爱的女生,路经学校篮球场,是的,她停下脚步看向这边。

也不是没被这样看过,但是我听到了我的心跳,不知是否是打球运动量大导致的。

了解到,她是十班的同级学生,名为刘清。

她每日路过,有时假装自己低头看书,有时看褪去刺光斜阳,但很多时候都是看向我……们这边。

嗯,我默然认为是在看我。

瞧我自恋,没办法,这姑娘太可爱了,我把她路过于此的意图指向我。谁都不知道。

有一次一位七班男生走来球场,我和球友在瘫坐着歇息,一个球友指说那个男生又来了,刘清慌忙离开,很是可爱呢。

我便更加留意她的动向。

高二,我很少去球场打球了。因为我要去兼职,学业繁重,但是父母在家乡不比城市收入高,再言我还有一个读刚上高一的弟弟,他们给他报考了一间在省中心市的重点学校,意欲培养他成为学家呢,所以作为女孩儿,我应当付出些什么,他们也如斯认为。

和刘清的见面机会变得少之又少,我真真觉着我会思念成疾,只能在运动会、校会之类的大活动远眺偷看,唉。

待到高三,我与父母吵了架。高二的一年下来,我疲惫至极,父母竟要让我辍学工作,我无法再忍,便不再联系父母,我的人生不因弟弟而无法自己追求。

因此高三的生活过得十分恣意,虽然仍要兼职养自己,遂晚上我去酒吧工作,因夜晚路途远,于是我租用了酒吧老板的摩托车,每天骑车这样回家。在初中我尝试过开车,表哥亦说我有天赋。

五月,即将高考,我放下兼职,打算全身心投入考试阶段,于是我每天傍晚走去学校附近的旧图书馆学习,一夜学到了十点,回家路途遇到酒鬼夜行,骚扰女孩,于是我英雄救美,认真停下车再看时,才发现这美还真是美!

居然是刘清!

这可爱姑娘少见,于是我很尽力压制兴奋,邀请她上一趟我的顺风车,我想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每天都可以和她相处了。真是美好的事情呢。

于是第二天我有意图地去找她说话了。

她笑得好可爱呢。

但是呢,不幸的是,我死了。那车灯光直射我的眼睛,什么都看不清了,就这样死了。应该很多血喷溅吧,我的喜欢弟弟的父母可会为我哭丧,那个可爱的姑娘得知了会为我而感到难过的吧。我食言了,我还没去搭她一程。我喜欢她,谁都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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